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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一号检察建议”,预防侵害中小学生违法犯罪的发生,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12月19日下午,许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桂平、副检察长范仲瑾、第七检察部主任桑彩红、宣传处长刘红星等一行到我校开展调研活动。示范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魏学彬及示范区相关工作负责人郭姗姗、苏晓丽等陪同调研。
张桂平检察长一行在许昌亨源通集团董事长韩建伟、校长万天银陪同下走访查看了教学楼、学生餐厅、学生公寓、运动场、艺术中心和阅读中心等重点区域,与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询问交谈,了解学校在安全管理方面采取的措施等。
随后,在博慧楼三楼会议室召开座谈会。万天银校长汇报了学校基本情况以及加强预防中小学生性侵害方面所做的具体工作。在听取汇报后,张桂平检察长对学校建校以来取得的办学成绩及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工作予以充分肯定。张检察长指出,省实验许昌中学的成功创办,体现了省实验中学作为名校的责任与担当,体现了韩建伟先生炽热而博大的教育情怀,体现了示范区对教育发展的高度重视,是造福许昌百姓的民心工程。通过实地参观和万校长的介绍,学校硬件设施、校园环境、校园文化、学校的理念都很好,这里的孩子很有福气。他结合案例就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发出的背景及抓好落实的重要性进行了详细介绍,他重点介绍了许昌市人民检察院在未成年人保护方面所做的工作,当得知许昌市人民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为“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创新实践基地”时,现场报以热烈的掌声。他希望学校能够扎实开展工作,把“一号检察建议”落到实处,并就校园欺凌、校园安全、安保措施等方面提出了很好的建议,孩子们阳光健康的成长,是我们最大的心愿。最后,魏学彬主任就示范区和学校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座谈结束,范仲瑾副检察长将首份《许昌市中小学、幼儿园落实“一号检察建议”项目书》交给万天银校长,这既是对我校该项工作做法的肯定,也是对我校进一步完善管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提出的更高要求。
学校将以本次调研为契机,继续认真落实好“一号检察建议”,在教职工准入制度、师德教育、预防性侵害法治教育、落实校园安全制度机制、防治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以及校园周边治安环境综合治理等方面深入开展工作,让校园成为最阳光最安全的地方,为德法共建、护航学生成长而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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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一号检察建议”,预防侵害中小学生违法犯罪的发生,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12月19日下午,许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桂平、副检察长范仲瑾、第七检察部主任桑彩红、宣传处长刘红星等一行到我校开展调研活动。示范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魏学彬及示范区相关工作负责人郭姗姗、苏晓丽等陪同调研。
张桂平检察长一行在许昌亨源通集团董事长韩建伟、校长万天银陪同下走访查看了教学楼、学生餐厅、学生公寓、运动场、艺术中心和阅读中心等重点区域,与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询问交谈,了解学校在安全管理方面采取的措施等。
随后,在博慧楼三楼会议室召开座谈会。万天银校长汇报了学校基本情况以及加强预防中小学生性侵害方面所做的具体工作。在听取汇报后,张桂平检察长对学校建校以来取得的办学成绩及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工作予以充分肯定。张检察长指出,省实验许昌中学的成功创办,体现了省实验中学作为名校的责任与担当,体现了韩建伟先生炽热而博大的教育情怀,体现了示范区对教育发展的高度重视,是造福许昌百姓的民心工程。通过实地参观和万校长的介绍,学校硬件设施、校园环境、校园文化、学校的理念都很好,这里的孩子很有福气。他结合案例就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发出的背景及抓好落实的重要性进行了详细介绍,他重点介绍了许昌市人民检察院在未成年人保护方面所做的工作,当得知许昌市人民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为“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创新实践基地”时,现场报以热烈的掌声。他希望学校能够扎实开展工作,把“一号检察建议”落到实处,并就校园欺凌、校园安全、安保措施等方面提出了很好的建议,孩子们阳光健康的成长,是我们最大的心愿。最后,魏学彬主任就示范区和学校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座谈结束,范仲瑾副检察长将首份《许昌市中小学、幼儿园落实“一号检察建议”项目书》交给万天银校长,这既是对我校该项工作做法的肯定,也是对我校进一步完善管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提出的更高要求。
学校将以本次调研为契机,继续认真落实好“一号检察建议”,在教职工准入制度、师德教育、预防性侵害法治教育、落实校园安全制度机制、防治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以及校园周边治安环境综合治理等方面深入开展工作,让校园成为最阳光最安全的地方,为德法共建、护航学生成长而不懈努力。